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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进行本科生重新选择专业工作的通知

编辑:时间:2016-04-12点击数:

金沙9570登录入口(武汉)教务处文件

教字[2016]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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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进行本科生重新选择专业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生手册》(地大发[2009]53号)中关于《金沙9570登录入口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文件精神,充分贯彻“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原则,注重学生个性化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经研究决定,我校全日制本科生重新选择专业将于2016年4月—6月份进行。具体要求与安排如下。

一、面向对象:

2015级全日制本科生,其中下列几类学生不得参与本次重新选择专业:

1.定向培养学生及未注册的学生;

2.自主招生、外语保送进校学生;

3.各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不得跨高考录取批次转专业。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重新选择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附相关材料);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认定的三甲医院检查证明,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附相关医疗证明);

3.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根据《金沙9570登录入口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的规定,充分考虑教学资源(教室座位数、实验室台位数、实习基地容量等)的限制,自行制定接收转入学生的接收标准。学校对各学院接收工作作如下规定:

1.各学院接收转入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2015级学生人数5%;

2.原则上不增加各个专业的班级建制;

3、每个行政班的建制人数不超过35人。

四、各学院接收重新选择专业学生的要求

如下表

学院

接收对象要求

地 学 院

地质学类接收8-9人,地理学类接收1-2人。只接收理工科专业的学生,身体健康,无不及格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

资源学院

资源转专业的条件为:只接收理工类学院的学生,无不及格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

材化学院

只接收理工科专业的学生,无不及格课程,数学英语均在80分以上。

环境学院

只接收高考为理科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2.80以上,没有不及格的课程。

工程学院

1. 补课课程不能超过3门;2. 无不及格课程;3.数学80分以上;4.学分绩点3.0以上

地空学院

只接收理工科专业的学生,数学、物理各85分及以上,英语80分及以上,平均学分绩点3.0及以上,无不及格课程。

机电学院

只接收理工科专业的学生,无不及格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 ,补课课程不能超过3门

经管学院

1、身心健康,无不及格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择优选拔;
2、工商管理(双语)、国际经济贸易、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要求大学英语1成绩80分以上;
3、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统计学等三个专业只接收理工科专业学生,数学成绩良好;

外国语学院

英语85分以上,必修课程无不及格。

信工学院

只接收理工科专业的学生,数学80以上,英语75分以上,无不及格课程。

数理学院

接收理工科专业的学生,数学、英语各80分以上,无不及格课程;确有专长,在数学或物理专业更能发挥特长的学生(需要有获奖证书或其它证明材料)

珠宝学院

详见珠宝学院通知

艺媒学院

无不及格课程,无违法违纪。

公管学院

无不及格课程,无违规违纪,学分绩点3.0及以上。

马克思学院


计算机学院

只接收理工科专业的学生,数学、英语80分以上,无不及格课程。

李四光学院

不超过5人,只接收理工科专业的学生(地学类优先),无不及格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

金沙9570登录入口

只接收理工类学生,未受过任何处分,无挂科,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高等数学、大学物理80分以上。

五、办理程序及注意事项:

1.2016年4月11日—4月15日,拟申请重新选择专业的学生,应根据本人情况详细了解拟选择专业的基本特点及课程设置情况,然后再填写《金沙9570登录入口本科生重新选择专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填写完毕,确认无误后将申请表交所在学院教务科。4月15日17:00点报名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2.2016年4月18日—4月20日,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并在申报表后附学生成绩单上报教务处;

3.2016年4月25日—5月13日,由接收学院组织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核,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并将结果送交教务处;

4.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提供的学生名单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学生若想取消转专业计划,请书面向接收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批准,上报教务处,可撤回转专业申请。公示结束,选下学期课程之前,学校完成重新选择专业的学生学籍异动,学籍异动工作一旦完成,学生就不能再申请回原专业学习;

5.获准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按新专业培养方案选秋季学期修读课程。并于2016年秋季学期在转入学院报到注册,按新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与转入学院协商住宿问题。反之,则未通过,仍在原专业学习。

六、成绩记载及课程修读

1学生需认真参加本学期本专业的课程修读及考试,若考试成绩不符合转入学院标准,转入学院有权拒绝转入;

2.学生转专业以前,已修读合格的课程,若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要求,其成绩按已修读合格课程的成绩记载;凡不在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内的必修课程,除数学物理化学计算机等基础课外,在成绩单上以通识教育选修课记载;

3.若学生转专业成功,请在确认学籍信息后及时在选课系统中修改自己修读的课程,并及时补修新专业所需修读课程;

4.转出的学生不得在原专业参加本学期暑期进行的实践教学环节。但可以按转入学院的要求参加转入专业的暑期实践教学环节。

七、其他

1.各学院要做好对学生转专业的正确引导,不得擅自阻碍。保证该项工作公正、有序的开展;

2.学生应在原专业参加9月份的综合测评,原学院学工组将综合测评结果送交转入学院学工组;

3.未被批准的学生,相关学院应对其做好思想工作。

八、2014级学生在学科大类范围内重新选择专业工作由各学院根据培养方案与专业培养要求,在2016年6月前自行安排时间并启动操作程序,并于6月1日前将调整后名单送教务处备案,以便调整学生学籍,使学生及时选择新专业的课程;学生在学科大类范围内重新选择专业工作由各学院根据培养方案与专业培养要求,在2017年1月前(2016年秋季学期)自行安排时间及操作程序,及时将调整后名单送教务处备案,以便调整学生学籍,使学生及时选择新专业的课程。

附件:本科生校内重新选择专业申请表.doc


转自教务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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