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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辅修、双学位报名的通知

编辑:时间:2015-11-24点击数:

根据“七校联合办学”协议规定,2014级“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双学位)报名工作即将开始。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4级全日制本科学生,必须取得主修专业已修课程的学分,有较强的学习自觉性和自学能力,其他方面表现良好,学有余力

根据《关于公布2011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通知》(鄂学位〔2011〕4号文件)精神,申请修读辅修双学位的学生,原则上须跨学科门类选择专业。确有需求者,可以不跨学科门类,但必须跨一级学科(即辅修双学位专业和主修专业代码前四位不能相同)。

二、学分、学制及证书

1、辅修专业的最低总学分为25学分;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的最低总学分为50分(含实践性教学环节)。修满辅修专业25个学分,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修满第二专业、双学位规定的50个学分,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者,同时满足辅修学校获证要求,可获第二专业、双学位学士学位证书。

2、学生未修完辅修专业课程,所修课程可作为通知教育选修课程,记入主修专业成绩单。

3、学生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课程的完成时间必须与主修专业学业完成时间一致。如主修学业已完成,而辅修学业未完成的,不得申请延长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学习时间。

4、学生跨校辅修、攻读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和双学位及选修课程,必须参加课程的学习并参加课程考核。课程考核不及格或因故缺考者,应重修。同时学生应服从接受学校的管理,遵守接受学校的校纪校规。对违反接受学校校纪校规的学生,由接受学校交由学生所在学校处理。(校外违纪违规与校内违纪违规同等处理,具体处理办法参照《金沙9570登录入口学生手册》,《金沙9570登录入口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

5、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课程成绩由开课学校教务处(部)负责管理,并载入学生成绩表。学生可在“七校联合办学”信息网上查询成绩。报名时确保所填信息准确,信息为办证依据,同时记住自己的密码,否则成绩无法查询。

6、具体获得辅修证书、授予双学位证书的标准参见《“七校联合办学”2015-2016年各校招生专业一览表》。

三、教学安排

1.教学从在校第四学期开始至第八学期结束,共5个学期修完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

2.上课时间统一安排在双休日及暑假进行。学生凭“七校听课证”,按课表到学校指定地点上课。各学期具体开课时间、地点等信息,学生可在“七校联合办学信息网”网址为http://ut7.ccnu.edu.cn/或开课学校教务处网上查询。

四、报名办法

1、登录“七校联合办学”信息网(http://ut7.ccnu.edu.cn/)查询所有信息,并办理“网上预报名”手续。2014级学生请查询《“七校联合办学”2015-2016年各校招生专业一览表》并仔细阅读表中备注以确定所报专业。

2、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0日—11月29日。11月29日24:00前报名截止,七校将关闭报名网,请提前做好准备。

五、缴费办法和时间:

参加跨校辅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学习的学生按学年度分两次交纳学费。2014级学生报名后交纳辅修阶段学费2500元(25学分)。为方便缴费,教务处、财务处就缴费作安排如下:

请已经完成网上报名的14级同学,和想要继续修读第二阶段的13级同学登录金沙9570登录入口校园统一支付平台http://pay.cug.edu.cn/xysf/),按要求自助缴费。只有网报和缴费均完成学生才被视为最终报名成功。

缴费时间:2015年12月7日11:00——12月13日8:30,请同学们务必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

学生缴费前请慎重考虑。缴费后,一律不退学费。

六、 其它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后同学们看到的状态为“未审核”是正常情况,缴费后统一更改状态,请大家不用担心;

2、各校因人数未达到开班要求而停开的专业会及时在“七校联合办学网”上通知,,若所选专业停开,请同学们尽快到教务处教务科改选其他人数未作限制的专业,或选择放弃修读双学位;

3、只有学费扣缴成功的学生,才能领取“七校联合办学”选课登记卡(听课证),下学期开学后方可到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科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凡本校学生,一律不用交纸质报名表格;

5、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七校联合办学2015-2016学年各校招生专业一览表.doc


转自教务处网站http://jwc.cug.edu.cn/PageView.aspx?id=1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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